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19 18:22

津财社指〔202336

各区财政局、医保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31号)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区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编码:12000023P09446410009U专项资金目录:卫生健康发展(2023中央直达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区应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同步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的监督。

二、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支出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由市财政直接将资金归集至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请各区按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及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项目支出效目标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36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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