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17:06

津财金指〔202312

滨海新区、津南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22113号)、《关于2023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备案的意见》(财办金〔202288号)、《关于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金〔202383号)及《关于2023年第二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备案的意见》(财办金〔20237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项目代码:12000023P580019100012,专项资金目录:0503支持金融发展专项)3000万元,其中滨海新区2800万元,津南区200万元。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

二、上述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向下下达奖补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三、请你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及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滨海新区)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津南区)

202311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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