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09:23

 津财社指〔2024〕59号


各区财政局、人社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84号)要求,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情况,经财政部备案审核同意,现就下达2024年第二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各区2024年第二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经费,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请在《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列支。

二、本次下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区应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执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第二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经费(直达资金)下达明细表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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