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23:00
负责拟订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汇总国有、集体和重点民营企业财务信息,分析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资产评估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