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23:00
负责政府性债务政策研究,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制定全市政府债券分配、发行方案,监管政府性债务借贷、使用及偿还情况;建立政府债项目储备库;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和预警报告,建立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制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债务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