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23:00
负责拟订财政性建设支出政策和制度;管理建设性支出;承担交通、建设、城市管理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负责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等资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财政性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编制预算定额;负责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编审、统计分析建设单位年度会计报表汇总决算;批复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23303740转基本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