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二处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23:00
负责拟订除金融业以外的商贸企业、其他服务业企业,以及国家储备商品专项经费的财务制度和财政政策;办理相关企业贷款贴息、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承担商务、粮食物资储备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粮食市场风险基金和肉食等商品储备专项资金;监督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和各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和市级重大服务业项目运行情况及经济效益分析;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23303740转经济建设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