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23:00
负责拟订工业、公用企业财务制度和财政政策,管理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办理相关企业贷款贴息、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承担工业、应急、生态环境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公交补贴;管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再生能源利用和新能源开发领域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负责财政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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