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23:00
负责拟订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承担行政、政法、军队、武警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拟订因公出国(境)费用标准;负责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负责人才、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专项资金管理;负责“三公经费”政策制定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