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处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23:00
负责拟订我市财政体制、预算管理、转移支付等制度和区域性财政政策;编制市级预算和调整预算,汇编全市预算,批复市级部门预算;拟订市级部门经费定额标准,建立项目预算事前评估机制;负责预算公开工作;分析预测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审核办理预算调整变更、预备费支出和市级部门借款,提出市级政府债券分配、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等建议;负责两级财政结算工作;负责与市人大沟通联络;协调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财政投资业务中心、预算编审中心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