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宗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高等学校投入” 的建议,我们会同市教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为快速、大量地培养优质高层次创新型、技能型人才,建议财政挤出资金,增加对我市高等学校的经费投入”。多年来,市财政局不断健全资金投入机制,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统筹更多财力用于支持高等学校发展,为推动高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高校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基本支出
参照财政部对部署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核定方法,2012年我市实施市属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一是确定基本标准。核定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基础标准。二是设置折算系数。以不同办学层次和学科门类差异,设置折算系数。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属本科高校发展需要,结合财力状况对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四是引入绩效经费拨款机制。向办学水平较高、优势特色鲜明、服务能力突出、办学规模合理、绩效管理较好的学校倾斜。
根据最新的《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我市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2.2万元,国家规定拨款标准1.2万元。
二、项目支出
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和我市有关工作部署,加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一是实施市属本科高校“十三五”综合投资规划,采取“一校一策”方式,扩大高校自主权。二是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市属高校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改革专项资金约2亿元,支持地方高校内涵发展。三是对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四所共建高校每年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其“双一流”建设、省部市共建和局部市共建相关工作。四是每年安排市属高校“一流学科”资金近1亿元,支持医科大学、工业大学和中医药大学三所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五是安排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工业大学和理工大学院士专项经费近2.5亿元。六是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思政教育、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队伍等重点工作。
此外,我们按照“锁定债务、地费注资、公司还息、政府补贴”的思路,启动市属高校化债工作,市财政局安排化债资金对市属高校100亿元债务进行化解。目前债务余额已下降到不足2亿元,切实减轻了高校债务负担和资金压力,为高校更好更快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与市教委加强沟通协商,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统筹现有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优化财政高等教育支出结构,加强“软件”投入,重点支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高层次人才培养等工作。完善市属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健全市属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总额相对稳定机制。同时,加强对艺术类院校、小规模院校支出情况的分析,积极探索差异化的支持机制。
感谢您长期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