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2021〕号
市工信局:
孙光亮代表提的“政府开展了拖欠账款的清理工作,还存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情况,建议相关政府部门采取相关措施督办推动清欠工作。”我局在贵局牵头下,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市级政府部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经研究,现就涉及财政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予以答复。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以来,市财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中央和我市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偿还计划,积极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夯实基础工作,加大日常清欠力度。建立健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机制,印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单位全面自查,明确偿还责任,制定还款计划。同时,加强源头控制,硬化预算约束,政府项目无预算安排不得实施。按照我市要求,市级政府部门原纳入统计台账的政府序列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清欠责任。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举报线索核查。认真处理有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举报和审计拖欠线索,及时了解情况,积极推动解决。严格核查处理信访线索,先后督促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住建委等部门核查处理涉及本部门举报线索,落实清欠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作力度。一是压实清欠责任。督促市级相关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坚决防止新增。各单位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擅自调整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对于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造成拖欠的,通过扣减该部门其他预算指标的方式予以偿还。三是做好线索处理。协调督促被举报主管部门做好线索核实处理,对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不力,产生新增欠款,清欠中发现违反国家规定等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