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宗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与方法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按照项目要求及市场水平设置最低价格问题
为强化制度落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通过专题培训、调研指导、检查考核、投诉举报处理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压实采购当事人主体责任,防止低价恶意竞争,提高采购质量,保证采购资金使用安全。一是督促采购人落实采购需求调查等管理要求,依法科学设定采购需求,合理确定价格等评审因素。二是指导当事人准确适用报价过低认定相关规定,规范价格因素评审。三是鼓励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强化违约责任条款设置、加强履约验收等措施,避免低价恶意竞争。四是依法加大对失信供应商的处理处罚力度,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二、关于建立应标单位诚信档案问题
按照国家和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供应商的诚信管理。一是做好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曝光,对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因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被作出处罚的供应商,及时将失信信息通过指定媒体和平台公开曝光。二是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按照要求查询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一律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推动诚信采购。
三、关于小规模图书采购问题
对预算金额达到采购限额的图书采购项目,积极提供政策服务,指导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宜的采购方式,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按照法定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1年10月19日
工作人员:周光智 联系电话:23303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