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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617号提案的落实情况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16:19

王润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发展的提案的提案,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构建业务补贴和奖励机制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支持我市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降低费率、扩大担保规模。2018年至今,市财政累计拨付资金1291.15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924万元,市级资金367.15万元。20218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进一步优化政策支持方式,印发了《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办法》(津财规〔20219号),明确2021-2023年继续安排市级专项资金,与中央资金形成合力,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取费标准和进一步扩大受益企业范围。

二、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发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原则上每个省培育一家在资本实力、业务规模和风险管控等方面优势突出的龙头机构的要求,针对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少、资本实力弱的实际情况,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正在研究整合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拟组建市融资担保集团。通过市融资担保集团向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逐步健全完善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有效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支持多家政府性担保机构发展。

三、积极推动加强政银担合作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积极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市融资担保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加强政银担合作。市担保中心作为市融担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已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签订《银担总对总批量再担保合同》,并建立我市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银担业务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优化业务流程,有效保障合作业务取得预期成效。

四、为担保机构追偿提供政府援助按照市诚信建设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委不断优化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功能,着力提升联合奖惩信息化水平,扩展联合奖惩自动化对接的覆盖领域,已实现了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人社局金保二期、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报管理的数据接口对接,在市场主体准入等领域实现对失信主体的自动惩戒。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为2442户(次)A级纳税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激励,对1.96万户(名)失信主体、自然人予以惩戒。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联合监管系统实施联合奖惩工作,累计归集奖惩案例128531件。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委将在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持续加强与完善信用监管系统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11019   

工作人员:吴冠东          联系电话:23303740-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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