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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0321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0-13 09:22

夏维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企业破产案件援助基金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经了解,目前北京、上海等地主要由法院利用办案业务费开展破产费用援助。今年初,市财政安排法院系统办案业务费1.46亿元,其中包括安排市高院破产管理费用基金项目30万元,各法院可统筹用于支付符合条件企业的破产费用等急需支出。今年5月,在我市经济转型换挡、顶格减税清费及新冠肺炎等原因造成财政收入持续下行,全年财政预算平衡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下,市财政统筹考虑法院系统实际需求,安排中央专款600余万元,进一步保障法院系统办案业务相关支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逐步探索建立破产经费多渠道保障机制,助力企业破产工作顺利进行。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2921


工作人员:胜瑞阳           联系电话:23303740转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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