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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0-13 09:27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和政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办理建议提案法定职责,坚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将其作为我局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围绕提高办理质量明责任、强组织、建机制、抓落实,推动财政政策措施更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和回应群众期盼。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98件,其中,人大建议86件,政协提案112件;按办理形式分,主办件7件,会办件191件。截至目前,所有建议提案主办件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委员,代表委员对答复内容均表示满意;除新交办的闭会件外,所有会办件及时向主办部门提供了会办意见,按时办结率为100%。今年我局没有市政府重点督办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办理责任

一是两会集中分办结束后,立即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全局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办理工作责任到岗到人。二是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财政整体工作统筹部署,明确办理工作硬要求,突出责任、配合、沟通三个到位三是主动服务办理工作大局,对于办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事项及时落实到位,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的沟通联络,全力保障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做到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务实高效。

(二)健全工作制度,注重协调配合

一是两会期间派专人进驻建议提案分办工作组,对属于我局职责的办理任务,主动承接,不推诿、不扯皮。二是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健全有布置、有协调、有落实、有督查、有反馈、一抓到底的督查制度,敦促加快办理进度。三是加强协调配合,主办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并与会办单位协商,力争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作答复;会办件主动对接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职责范围内改进工作的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协同完成办理任务。

(三)规范办理程序,实行清单管理

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最后守门人责任,严把答复意见和落实报告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体例关和文字关。二是专门抽调业务骨干进行审核把关,实行承办处室起草、办公室审修、局领导审签三级审核制度。三是要求答复意见符合法规、实事求是、内容完整、文字精练、针对性强,对策建议准确清晰、措施具体,所有答复件均由主要领导签发。四是对需主动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充分展示办理成果。

坚持常来常往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把办理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组织领导、流程规范、复文审核等关键环节,确保建议提案不仅件件有人办,而且件件都办好。二是严格执行三走访制度,配合财政部召开年中在津全国代表委员视频座谈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不能实地走访的代表委员通过电话、微信、寄送材料等非面商交流方式,积极为代表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主办件面商率达100%围绕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具体事项,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尽可能把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建议转化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7个主办件A类答复件6,采纳率达到86%

)回应社会关切,注重采纳落实

针对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我局在做好高质量答复的基础上,注重整改采纳,对答复承诺事项加强跟踪落实,通过各种方式继续保持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并吸收到政策制定中。截至目前,所有主办件的落实进展情况均已向代表委员报告。梁宣健委员提出了关于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提案519日,桂平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我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委托管理办法、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范围的原则和金融机构名单,提出了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全面领导、着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力推动国有金融机构改善经营管理、严格设立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防火墙、严格加强管理和监督五方面的要求。市财政局召开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会同市国资委、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等单位,抓落实、定措施,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持续推进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同时,根据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规划,市国资委制定优化经济布局相关管理办法,研究我市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若干措施,其中多次与滨海农商行协商研究,筛选意向增资企业名单,深入研究增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交易价格,增资方式,增发数量等,多次研究修改增资扩股方案,已取得市政府原则同意。根据市人民政府同意的一德期货有限公司发展方案,市财政所属投资业务中心增持一德期货0.5亿股,一德集团增持1亿股,有效支持一德期货做大、做强。为保障海河基管公司国有资本实际控制权,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所属投资业务中心采取协议转让、现场谈判方式受让北京弘毅持有的6%股权,成为持有海河基管公司21%股权的第一大股东。另外,我们正在加快建立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体系,已完成市属金融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正在起草市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以市财政局名义印发执行;已完成市属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和工作手段,认真办理闭会件、专线电话反映的问题、代表委员在各项工作检查视察、调研和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提前筹划好明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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