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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343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13 10:35

赵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文化建设财政经费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局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我市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发展系列部署,紧密围绕宣传文化等部门承担的“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任务,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宣传文化财政扶持政策,持续做好宣传思想文化经费保障。经统计,2023-2024年累计安排市级宣传文化部门宣传思想文化相关专项经费17.12亿元,其中2023年预算7.67亿元、2024年预算9.45亿元,在我市文化事业费仍处于减免期间,宣传思想文化相关专项经费增长了 23.2%,积极助力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提出的在文传承发展上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

一是以政领财保重点。市财政始终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为优先和重点保障范围,在我市文化事业建设费持续减免的情况下,2020年以来积极通过加大一般预算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解决因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免形成的资金缺口,切实保障了庆祝建党100周年、喜迎“二十大”、海河传媒中心第二阶段改革、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旅游产业博览会、旅游宣传推介、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文化惠民卡等宣传思想文化重点项目需要。

二是以财辅政增福祉。市财政持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支持宣传文化等部门,不断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内容,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引导各区不断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手段和内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研究建立博物馆纪念馆运行支出标准化体系,更好保障文博场馆免费开放、基本运转、革命文物历史文物等馆藏文物征集与维护等重点支出,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坚持人民至上,着力打造天津音乐节、天津戏剧节等津派文化品牌,结合我市20项民心工程实施,持续推动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文化惠民卡、市民文化艺术节、名家经典惠民演出季等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多方位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要。

三是提质增效强管理。市财政围绕宣传思想文化经费保障和预算管理要求,会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先后制定了宣传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惠民卡、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等要求,积极通过预算评审、事前绩效评估、重点项目评价等方式,加强各类宣传文化活动等项目预算管理,着力优化资金支持机制,积极盘活现有宣传文化资源,切实提高预算安排的精准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绩效,助推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们的建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财政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坚持系统思维,深入调查研究,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细化实化为具体项目举措、财政工作任务,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支持政策体系设计和经费保障,在精准、可持续支持上下功夫,在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上下功夫,积极谋划财政部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的方法举措,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积极助推文化强市、国内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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