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行政机关“腾出”城市更新新空间的提案,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答复如下:
2024年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市级组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盘活专班”),建立“1+9”协调推动机制,同时增强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区合力,组织搭建信息化系统平台,对有形资产进行空间落位,实现模糊查重、资产剔重,目前入库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持有土地113宗、行政事业单位用房1541处,为后续盘活利用奠定了基础。针对提案中的建议,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创新国有房产土地盘活方式,提高盘活效率。对于由中央单位、市属单位、区属单位及部分国企所属房产,产权人可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入股以及转让、置换等多种方式进行更新利用,并创新土地供应方式,除居住用地外,支持社会主体自主选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土地供应方式,给予企业更多的选择权,同时优化地价补缴标准,对土地用途变更的,可按用途差价的70%补缴土地价款,进一步减轻用地成本。为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市规划资源局2024年7月下发《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程序,提出“预告登记转让”及“分割、合并转让”等土地盘活路径,为全市盘活存量土地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提高既有房屋资源集约利用,加快存量建筑盘活利用。2024年12月,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研究,联合印发《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支持既有建筑存量盘活的意见》,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并针对不同盘活类型提出办理方式及管理要求;提出一定期限内用于新业态新功能的支持政策,支持既有建筑存量盘活,土地使用租金按新业态新功能对应土地用途与土地原用途原权利类型的土地评估租金差额的50%确定。
三是解决历史遗留产权登记问题,打通堵点难点。为解决历史遗留产权登记问题,充分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市规划资源局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2020年5月,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关于解决历史遗留公益性项目房屋产权证问题的意见》(津规资登记函〔2020〕390号),为解决军队、教育、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历史遗留公益性项目房屋登记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路径;2024年7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支持存量资产盘活利用,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其他委办局共11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盘活存量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项目规划土地及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意见(试行)》,对盘活存量资产从保留建筑、违法处置、补办规划、用地、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明确了支持政策及办理程序。
四是加强项目谋划拓展盘活路径。抓住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支持城市更新的政策契机,组织各区各部门围绕老旧街区厂区、城市公共空间等谋划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以项目前期费为抓手,邀请规划设计、咨询机构和高校、科研机构等顶级智库,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储备一批有特色、可实施的盘活方案。近期拟会同和平区组织专题活动,邀请京沪江浙等地企业和专家学者,来津考察五大道等特色片区存量资源,主动与高手过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运营。
五是积极导入新质产业,提高资产利用效益。研究通过划转移交、调剂使用等方式盘活行政事业单位用房,发挥“小洋楼”周边区域的带动作用,加强文旅资源统筹联动,以委托运营、授权经营、特许经营、定向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推动小洋楼、历史文化资源盘活。和平区樘院、河北区天美艺术街区等一些历史风貌建筑、城市片区得到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集聚人气商气,展现出独特的城市品品位,成为新的城市名片。比如和平区花园老街,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加强招商推介,以城市街区理念,对成都道至重庆道之间的9栋建筑整体推进盘活,将历史风貌建筑、院落布局与现代商业有机融合,赋能五大道片区发展,提升城市活力。比如南开区古文化街项目,充分利用国开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贷款,分三个片区对古文化街进行“微更新”,引进非遗老字号体验馆等新业态,推动闲置空间变成“金篮子”、装上“新鸡蛋”。
您的意见建议十分精准中肯,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参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摸清资产底数,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等重点资产专项清查,做到查漏补缺、清仓见底;深入研究盘活与化债协同联动,将盘活存量作为更好统筹化债与发展的结合点和主抓手,分类攻坚盘活存量,积极筹集债务化解资金来源;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出台工作举措,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合理调配资源,全面提升统筹能力和盘活质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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