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23 00:00

津财金〔2019〕112号
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
落实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
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金融局、科技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滨海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财金〔2019〕62号)精神,确保我市贯彻落实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贯彻落实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贯彻落实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工作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 市金融局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天津银保监局
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金融处:李爽,23303740-2620,23311489(传);
市金融局银保处:周琳琳,58980069;
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刘佳,58832892;
市工信局财金处:张永青,83608076;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周中明,23209295;
天津银保监局自贸处:王梓楠,8386607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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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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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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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