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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6-09 18:46

津财会〔201778

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财政部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3——固定资产》,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3——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现转发给你们,与《政府会计准则第3——固定资产》同步实施。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固定资产>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请登录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www.tjcs.gov.cn”天津会计网www.tjkj.gov.cn”下载电子版。

 

2017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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