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18〕246号
各区财政局:
为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会计行业进一步提高诚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部制定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社会诚信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指明了方向,加强会计人员诚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对增强会计人员诚信意识,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会计人员诚信管理,有利于引导、督促会计人员坚持职业操守,依法开展会计工作,是主动适应会计人员管理工作转型升级的需要。
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区财政局要加大对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用人单位和会计人员充分认识理解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会计人员增强会计诚信意识,提升整体会计诚信水平;通过大力宣传会计诚信模范等会计诚信典型,深入剖析违反会计诚信的典型案例,褒扬会计诚信,惩戒会计失信,形成崇尚会计诚信、践行会计诚信的社会风尚。
三、加强指导,努力形成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实施合力
各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本地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工作的科学指导,重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工作政策措施落地生根;重视沟通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电子版可通过 “天津会计网(tjkj.czds.tj.gov.cn)”下载。
附件:《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8年11月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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