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绩效〔2020〕4号
市级各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以下简称“防控资金”)全过程监管,在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11号)要求,现就做好防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紧急时期管理要求,压实绩效管理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全力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把防控资金需求摆在优先保障位置,灵活减少审批环节,大力压缩办理时限,变长流程为短操作,变“先项目后资金”为“资金等着项目”,确保防控资金高效到位。各区各部门在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同时,要立足紧急时期,切实提高绩效意识,严格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建立台账、完善档案,做到快而不乱,为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提供基础。财政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资金特点,细化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绩效管理方式方法、时间节点、操作规程,形成绩效管理闭环,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绩效管理各项举措,确保政策落实更精准,资金使用更高效。
二、明确防控资金范围,确保绩效管理全覆盖
防控资金是指中央和我市安排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以及推进复工复产、强化金融支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等方面的财政资金。主要范围包括:
(一)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保障资金。包括: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设备、工程和服务资金等。
(二)按照《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0〕1号)等政策要求安排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科研创新攻关、保障民计民生等财政补助资金。
(三)按照《天津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津财金〔2020〕11号)要求安排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四)其他相关防控资金。
三、简化事前绩效管理,保障资金及时到位
(一)疫情防控期间,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各类新增财政支出政策和项目资金,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不纳入事前绩效评估管理范围。
(二)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部门申请防控资金时,原则上应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对暂时难以设定绩效目标的,可先行下达资金,并根据资金支出情况及时补报绩效目标,报送时间一般不得晚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2个月。采取后补助方式的项目,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时,同步报送绩效目标。
四、强化事中绩效监控,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各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防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指导防控资金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手续完备、凭证齐全,为事后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提供基础。
(二)定期跟踪资金使用绩效。防控资金使用过程中,各区各部门要灵活采用线上报送、线上跟踪等“非现场、不见面”的“互联网+监管”形式,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开展监控。重点关注患者救治费用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物资采购支出时效性,确保人民群众不因费用问题不敢就诊,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重点关注惠企财政补助和贴息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投放,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保证供给、提升产能。重点关注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投用合规性,严禁使用疫情防控资金超标准装修改造或购置与疫情无关的设备、器材、交通工具等。
(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防控资金绩效监控过程中,各区各部门要通过绩效监控信息,对支出缓慢、偏离疫情防控用途以及审计等部门发现问题的项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擅自截留、挤占、挪用防控资金,购置与疫情防控无关物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开展事后绩效评价,提升政策和资金绩效
(一)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各区各部门要对各项防控政策和资金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从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时效性、公平性、有效性等方面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及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财政部门对自评结果进行抽审,并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结合政策和资金特点科学合理设计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全面收集各项数据信息,重点关注政策和资金是否及时、精准到位,资金补助标准是否科学合理,资金分配是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防控政策和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对实施周期长的政策和项目,要持续关注其产出效益情况。
(三)各区各部门要根据评价情况,系统总结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作为调整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加强资金管理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各区各部门是防控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既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又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的特殊情况,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在非常时期提高防控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2020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