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2022〕11号
各区财政局、人社局:
近期,中央财政拟支持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为做好我市项目的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财政局、人社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2〕20号)确定的支持重点和范围,以本区作为项目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各区要按规定细化、完善绩效目标,于4月29日前将《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进行前置审核。
三、2022年5月6日前,由区级人民政府或经区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区财政、人社主管部门联合行文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申报文件应附实施方案、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计划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必要的佐证材料等(含全部电子文档)。逾期申报的项目视为无效项目,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2022年5月6日18时前)。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各区申报的方案进行评审,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筛选技能培训有特色、重点群体安置稳、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高的区代表我市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四、各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统筹协调和项目组织实施。在可承受范围内合理确定项目体量,科学设定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分年度绩效目标,落实投入责任,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同一项目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同时,要充分考虑财力可能,避免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通知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市人社局 牛潇,联系电话:83218155,
邮箱:srsjjycjc@tj.gov.cn;
市财政局 冯硕,联系电话:23303740转2550,
邮箱:czjfengshuo@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