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2022〕8号
各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鼓励引导我市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2021年8月,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办法》(津财规〔2021〕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以及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将进一步落实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贯力度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作为扎实稳住经济大盘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区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扛起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对接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政策宣贯力度,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二、抓好落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各区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政策落实,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中央和市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下达各区后,各区要及时将资金拨付相关融资担保机构,并在1个月内将资金兑付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 路培;联系电话:2330376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赵靖宇;联系电话:8360278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