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金〔2022〕9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认定条件,结合各区、各部门申报说明情况,经研究,现将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天津雍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纳入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中心、天津科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从名单中退出。同时,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的通知>的通知》(津财金〔2020〕57号),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重点评价。
附件:天津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
市财政局 市金融局
2022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