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金〔2023〕28号
各有关市级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为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财金〔2021〕95号),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财金〔2021〕95号),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方向
根据我市2023年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监管政策导向,确定我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项目申报方向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等。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各有关市级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
申报市本级示范区的,由市级部门作为示范区奖补项目主管部门,通过项目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申报(后续中央奖补资金需转移支付至区财政再拨付项目单位);申报区级示范区的,由区人民政府确定示范区奖补项目主管部门,并准备申报材料,通过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示范区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可参考《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二)示范区奖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三级目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中二级指标相关内容填报)。
四、申报方式
电子邮箱发送或纸质版邮寄均可,请电话确认。电子邮箱地址:sczjjrc@tj.gov.cn,邮寄地址:和平区曲阜道4号 天津市财政局 金融处收。
五、申报时限
以2023年4月28日(周五)前收到申报材料为准,逾期不受理。
六、申报结果
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和天津银保监局拟在2023年5月组织联合评审会议。申报材料将作为重要评审内容,由各部门联合择优评选出我市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2023年度财政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部门参考模板)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盖章)
评 估 日 期:
XX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津财绩效〔2020〕19号)等文件要求,我们对XX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对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了论证分析,梳理了存在问题并进行了调整完善。该项目评估结论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不予支持),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项目属性(新增/延续):×××××××
申请资金总额: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中央资金××万元、市级资金××万元、区级资金××万元
(二)项目背景
(该部分简要描述项目的立项依据、政策背景、历史沿革等。)
(三)项目内容和预算构成
(项目内容,预算构成主要介绍该项目申请预算资金的主要构成,体现资金的主要支出方向和具体用途。)
(四)项目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二、评估内容
(一)项目立项必要性
(主要内容:1.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2.是否具有现实需求;3.项目申报、审批、调整等决策过程是否科学规范等;4.是否与现有政策存在重叠交叉;5.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以上5方面需逐条分析。)
(二)投入经济性
(主要内容:1.按照项目预算组成内容分别阐明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测算结果;2.项目投入成本与预期产出效果是否相匹配;3.投入成本是否合理,成本测算依据是否充分;4.项目是否采取有效成本控制措施。以上4方面需逐条分析。)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主要内容:1.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与项目内容是否高度相关;2.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是否完整、细化、量化;3.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与项目预算金额是否相匹配。以上3方面需逐条分析。)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主要内容:1.实施方案是否完整、合理、可行;2.项目组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3.人员、设施、物资等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4.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5.业务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标准是否健全完善,是否采取有效的过程控制措施。以上5方面需逐条分析。)
(五)筹资合规性
(主要内容:1.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2.对筹资风险认识是否全面,是否针对预期风险设定应对措施。以上2方面需逐条分析。)
三、评估结果
(一)发现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评估结论
(对上述五个维度进行总结概括,明确提出评估结论(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不予支持”三类),对于“建议予以支持”的项目要明确提出建议安排预算金额。)
2023年3月21日
(联系人:李爽;联系电话:23303740-262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