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25 09:55
津财综〔2023〕22号
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各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财税〔202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