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2024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一、免税资格自2023年1月1日起有效的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慈善协会
二、免税资格自2024年1月1日起有效的单位
1.天津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天津市新氧公益基金会
3.天津市友发公益基金会
4.天津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