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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09:05

津财会〔202421


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提升会计人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财政部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提升服务能力、数据共享为原则,建设了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全国统一平台已于2024926日上线试运行,202511日正式运行。现就做好全国统一平台上线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平台简介

全国统一平台使用网址https://ausm.mof.gov.cn,主要服务会计人员(含报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财政部门(包括会计管理机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等)、用人单位三类用户群体。全国统一平台立足会计人员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会计法规制度建设宣传培训、会计管理工作学习交流三项目标,共开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优秀考生管理、会计职称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人员奖惩登记管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法规制度培训、会计管理工作动态、会计管理队伍建设等12个业务模块百余项功能,基本涵盖了各类会计人员服务管理事项。

二、全国统一平台上线使用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815日全国统一平台开放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修改、信息跨省调转业务功能,天津会计诚信平台同期停止办理上述业务。926日全国统一平台上线试运行,陆续开通其他业务模块,实现会计人员采集、变更、调转、职称管理、继续教育申报、会计制度宣传、会计法规培训等事项网上办理。会计人员办理相关事项前,需要在全国统一平台上完成注册、采集完善更新人员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国统一平台上线运行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推动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国统一平台上线运行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做好全国统一平台应用相关工作,自觉维护全国统一平台的权威性。

  (二)加强组织引导。市财政局会计处统筹做好全国统一平台宣传、指导工作。市区两级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做好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引导本部门本单位会计人员使用平台、熟悉操作。各级财政、各部门、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广应用全国统一平台,并及时梳理反馈问题和建议。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级财政、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的全国统一平台推进机制,把平台各项功能用好用实。

市财政局会计处做好各级用户权限分配管理,会同综合事务中心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引导、组织使用培训,逐步制定完善服务事项清单,指导区财政日常工作,推动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全国平台衔接,积极稳妥推进平台广泛应用。

各区财政局做好会计人员各办理事项日常审核工作,解答来电咨询,及时收集听取意见、解决有关问题,并将意见建议汇总上报上级部门。

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宣传,组织引导本部门本单位会计人员熟悉使用平台功能,进行平台注册、采集完善更新人员信息。

  四、联系方式

全国统一平台技术咨询请致电技术公司服务电话:4000301185

各区财政局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和平区财政局

23197220

河东区财政局

24136026

河北区财政局

26296175

南开区财政局

27271881

河西区财政局

23278226

红桥区财政局

63015323

东丽区财政局

84375573

津南区财政局

28392385

西青区财政局

27390061

北辰区财政局

26392998

武清区财政局

22173398

静海区财政局

63032575

宁河区财政局

69593852

宝坻区财政局

29241341

蓟州区财政局

82877386

滨海新区财政局

25856309

滨海开发区财政局

25202612

滨海保税区财政局

84906223

滨海高新区财政局

8371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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