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等规定,对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家单位2022年-2023年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检查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 |
1 |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12120000MB1662153N |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8月7日 |
未发现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管理违法行为 |
2 |
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
19120000MB1K03033G |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7月12日 |
未发现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管理违法行为 |
3 |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
12120000401202578B |
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7月12日 |
未发现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管理违法行为 |
4 |
天津市机电工艺技师学院 |
12120000401201807T |
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7月12日 |
未发现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管理违法行为 |
5 |
天津市交通教育培训中心 |
12120000401202834U |
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7月10日 |
未发现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管理违法行为 |
6 |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
12120000401203933M |
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7月12日 |
未发现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管理违法行为 |
7 |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12120000401203669A |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19日 |
未发现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管理违法行为 |
8 |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
12120000401206114Y |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20日 |
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不及时;财政票据领用证遗失,未及时办理登报声明 |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