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17:52
津财债务〔2024〕9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由于专项债券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上位要求发生了较大变化,为简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专项债券管理效能,现拟废止《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的通知》(津财债务〔2021〕64号),以国家和我市最新要求为准。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