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2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着力提升我市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等高层次财会人才的能力素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7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第11期
1.培训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5日。6月15日报到,6月16日至25日集中授课,6月26日返程。
2.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3.培训人数:38人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能力培训班第5期
1.培训时间:2025年10月24日-11月2日。10月23日报到,10月24日至11月2日集中授课,11月3日返程。
2.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3.培训人数:8人
二、培训对象
(一)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对象包括中央在津企业一二三级企业、上市公司、市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和地方其他重点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中央在津企业一二三级企业、市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可以放宽到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能力培训对象为市级机关,市属医院、高校在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填报《天津市2025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原件及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具体要求见附件)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czjzhswzxkjswk@tj.gov.cn,并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完成信息采集。
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能力培训班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市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财政部会计司复核后确定参训名单,择优确定参加培训人员,最终名单以我局通知为准。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项支持,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照标准予以补贴。
五、结业与证书
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结业时颁发“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证书”。
六、其他要求
为确保培训班组织有序,凡经确认的参训人员须按时报到并全程参加,中途不得无故缺课。如参训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提前7天按规定请假报告。
参加培训班并结业的参训人员,按规定折算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联系人: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傅延怿 23292273
附件:天津市2025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
工程报名表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