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告知202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16 20:07

津财教指〔2025115

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协助提前下达202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函》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241号)要求现提前告知202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683万元,具体项目、项目编码、金额、绩效目标等情况详见附件,将上述项目按规定纳入你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请按照《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4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此项经费涉及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执行。此款列“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预算支出科目。

你局按要求做好我市202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编制等工作,及时报有关部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提前告知2026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明细表

  2.提前告知2026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绩效目标

                          202511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