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天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21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实质性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底稿编制不完善、不规范,审计报告报备时间超期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公告(见附件)。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天津市财政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1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限期整改,有效整顿和规范了财务审计秩序。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主要问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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