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
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正厅级单位。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并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房地产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劳动力、规模以下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接受国家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对天津市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并处理调查资料和撰写分析报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天津市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的信息。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内设18个职能处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为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本级,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9,000,000.0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055,287.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00,000.00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0.00元,占0.00%。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9,000,000.0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055,287.49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0.00元,占26.67%;项目支出6,600,000.00元,占73.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00,000.0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055,287.49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0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055,287.49元。其中:“统计信息事务”9,000,000.00元,包括“专项统计业务”200,000.00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的基本支出;“统计抽样调查”8,80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抽样调查、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劳动力调查和农业抽样调查等项目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400,000.0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486,433.51元,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2399946.12元,其中:“办公费”110015.48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印刷费”96318 元,主要用于相关统计调查报表的印刷;“手续费”2030元;“邮电费”4600元; “维修(护)费”114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办公网络的运行维护;“培训费”12016.12元;“劳务费”2032368.72元,主要用于开展统计抽样调查、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劳动力调查和农业抽样调查等项目所需的调查员劳务费、调查户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597.80元。
2、“资本性支出”53.88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3.88元,主要用于购置调查用PDA。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400,000.00元,比2018年减少486,433.51元,降低16.85%。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大力压减行政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