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我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内设16个职能部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82178237.22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4183293.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353260.00元,占83.18%;其他收入962185.79元,占1.17%。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82178237.22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4183293.57元,其中:基本支出55020082.35元,占66.95%;项目支出16975845.05元,占20.66%。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6606655.37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5889802.7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61535349.44元,其中:“行政运行”49887201.13元,主要用于反映我院人员经费和日常行政运行经费等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64137.04元,主要用于反映我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案件审判”6884011.27元,主要用于反映我院审判活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35585.68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635585.68元,主要用于反映我院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435720.25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35720.25元,主要用于反映我院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54958507.0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7359509.89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4330426.61元,其中:
“基本工资”7165454.60元,主要用于发放我院干警的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等;
“津贴补贴”11427176.97元,主要用于发放我院干警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等;
“奖金”6978770.31元,主要用于发放我院干警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635585.68元,主要用于缴纳我院干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22334.73元,主要用于缴纳我院干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13385.52元,主要用于缴纳我院干警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568.84元,主要用于缴纳我院干警的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11925207元,主要用于缴纳我院干警的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655942.96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9565733.99元,其中:
“办公费”685519.90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
“印刷费”31125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的印刷费;
“咨询费”289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咨询方面的费用;
“水费”93509.7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
“电费”716823.64元,主要用于我院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212129.47元,主要用于支付信函等物品的邮寄费和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1274328.03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业务和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用;
“差旅费”1806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等;
“因公出国(境)费用”965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干警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维修(护)费” 935004.99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日常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
“租赁费”82078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的租赁费用;
“培训费”1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其他培训相关费用;
“被装购置费” 20512元,主要用于我院的被装购置支出;
“劳务费”686363.22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等;
“委托业务费”43575元,主要用于反映我院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费用;
“工会经费”368054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等;
“福利费”330015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2751.82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其他交通费用”1393255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43527.22元,主要用于支付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2046.46元,其中:
“退休费”191266.46元,主要用于支付我院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和物业服务补贴等。
“奖励金”780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4.“资本性支出”870300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753641.95元,主要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16658.05元,主要用于我院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646251.82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10748.18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导致维修费、油费等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96,5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5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共有2人出国境,预算资金与决算支出基本一致。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2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549,751.8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210.2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8789.78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导致维修费、油费等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1,238,541.6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8458.4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采合同进行采购,车辆保险等按照运行维护费中进行核算,未纳入车辆购置费进行核算。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9辆,购置公务用车8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招待费。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0,436,033.99元,比2018年减少3,670,831.92元,降低26.00%。主要原因是:2018年追加了2017年公用经费缺口,用于支付2017年未支付的相关费用,导致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019年没有该部分支出,因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降低幅度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9492.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05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8968.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6550.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