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8-28 23:50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1. 主要职责

  2. 机构设置

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津党发201832号)组建是市政府组成部门,规格正局级,加挂天津市海洋局牌子。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党厅2018151)规定,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拟订有关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等,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文件,并监督检查。

(二)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标准组织实施考核。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六)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七)负责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重要专项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指导开展全市城市设计工作。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八)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许可、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九)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规划统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城乡规划行业管理。

(十)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湿地、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成区以外造林绿化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市地质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护、利用。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五)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组织编制海洋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十六)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域使用管理。编制海域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七)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八)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编制并实施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九)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合作交流。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

(二十)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负责地名、城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二十二)负责林业的监督管理和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要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二十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十五)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拟订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十六)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七)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监督管理林业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实施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十九)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十)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一)组织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三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设37个职能处室,下辖25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26个,具体包括

行政单位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蓟州区地质矿产局,共计3个单位。

事业单位:天津市规划执法监察总队、天津市海监总队、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规划信息中心、天津市规划展览馆、天津市林业工作站、天津市林木种子管理站、天津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天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天津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国家海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天津市渤海海洋监测监视管理中心、天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天津市开垦征地事务中心、天津市地质资料馆、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成本审核中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事务中心、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天津市蓟州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工作事务中心,共计23个单位。


  1.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2656773724.5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660661313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65902866.38元,占98.8%;上级补助收入22261053.18元,占0.07%;事业收入6949165.29元,占0.02%;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24154022.06元,占0.07%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2656773724.5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23655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8968334.07元,占1.34%;项目支出31971970687.43元,占97.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882,938,073.23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51881元,其中:档案事务11,351,881元,包括档案馆11,351,881.00元,主要用于:城建档案馆库房扩建工程支出

  2. 教育支出2370000元,其中:进修及培训2,370,000元,包括干部教2,370,000.00元,主要用于:教育培训中心日常经费及干部教育培训等支出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5209353.48元,其中:文物255,209,353.48元,包括博物馆255,209,353.48元,主要用于:国家海洋博物馆建设、藏品征集以及展陈费等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0,192.98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7,070,192.98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93,389.4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76,803.52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15,824,485.24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824,485.24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6,010,321.8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及离休干部医药费事业单位医疗5,629,980.7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及离休干部医药费公务员医疗补助3,472,062.7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2,119.8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6. 节能环保支出3,899,685.00元,其中:自然生态保护3,899,685元,包括生态保护696,100.00元,主要用于: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自然保护区3,203,585.00元,主要用于:小岭子、西井峪、翟庄废弃采石坑修复项目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191,159,853.05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27,251,138.84元,包括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40,066,397.46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场所租赁和运行维护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7,184,741.38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管理事务人员和公用支出等。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2,484,714.21元,包括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2,484,714.21元,主要用于:市内六区登记办件大厅租赁及运行支出以及季度遥感监测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1,424,000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1,424,000.00元,主要用于: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地区规划编制、天津市“多规合一”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天津市城乡规划数据资源整合与管理平台建设、天津市城市设计规划编制等支出。

  1. 农林水支出49,642,212.02元,其中:林业和草原49,463,212.02元,包括行政运行13,005,809.24元,主要用于:林业行政单位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事业机2,571,647.55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森林培育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十二五”造林绿化工程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78,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培训支出;森林资源管理4,794,36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检查验收、林政资源执法监督管理、林地动态监测等支出;动植物保护1,023,524.16元,主要用于:爱鸟护鸟及候鸟禽流感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疫源疫病监测支出;湿地保护1,091,150.00元,主要用于:全市第三次湿地资源调查、重要湿地监测与评估等支出执法与监督2,171,777.24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培训及辅警管理、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以及林木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等支出;防灾减灾4,726,943.83元,主要用于: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支出;水利179,000元,包括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79,000.00元,主要用于:INSAR监测天津市基坑降水引发局部地面沉降示范等支出

  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6,410,410.46元,其中:

自然资源事务268,537,157.41元,包括行政运行119,323,344.36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等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及公用支出;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4,967,150.00元,主要用于:十三五期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支出土地资源调查79,497,794.95元,主要用于: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等支出;国土整治356,975.88元,主要用于: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试点、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等支出;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12,347,786.00元,主要用于: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目支出;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6,691,734.00元,主要用于:蓟州区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网格化监测项目、蓟州区许家台镇隆源搅拌站白云岩矿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支出;事业运行37,897,000.00元,主要用于:城建档案馆、规划信息中心、规划展览管的正常运转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7,455,372.22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管理支出

海洋管理事务57,873,253.05元,包括行政运行29,870,651.02元,主要用于:海洋管理事务机构行政运行支出;海洋执法监察440,000.00元,主要用于:海洋执法监督支出;海岛和海域保护15,685,184.04元,主要用于:海洋观测预报及灾害管理、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化运行经费、调查评估专家评审论证、海洋环境污染应急信息平台VSAT卫星信道服务、海洋执法监察等支出;事业运行3,863,000.00元,主要用于:天津市渤海海洋监测监视管理中心正常运行支出;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8,014,417.99元,主要用于:国家海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管理事务等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93,357,941.42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66027329.92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02756651.33元,其中:“基本工资”49029466.37元,主要用于:员工的基本工资支出;“津贴补贴”67,771,150.13元,主要用于:员工的津贴补贴支出;“奖金”8,240,334.08元,主要用于:员工的奖励支出;“伙食补助费”284,095.00元,主要用于:员工的伙食支出;“绩效工资”45,204,033.75元,主要用于:员工的绩效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583,724.18元,主要用于: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6387248.66元,主要用于:员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44,847.23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81,700.3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392,464.63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58,623,940.92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支出;“医疗费”517,480.88元,主要用于:为职工医疗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96,165.16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79698528.92元,其中:办公费6666798.46元,印刷费933202.38元,咨询费2026879元,手续费37167.08元,水费719192.19元,电费4739518.94元,邮电费1459859.87元,取暖费2730624.94元,物业管理费11258266.4元,差旅费2258083.24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59944.05元,维修()3367373.16元,租赁费8822313.02元,会议费135593元,培训费570963.81元,公务接待费40392元,“专用材料费”768588.71元,劳务费2943504.65元,委托业务费12036869.69元,工会经费2258272.47元,福利费1861833.4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664.04元,其他交通费用6325391.18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57545.2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9687.95元,主要用于:支付已明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外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17261.4元,其中:“离休费”978255.02元,退休费2048664.19元,抚恤金1307840元,“生活补助”11028.18元,“医疗费补助”345417.21元,“奖励金”2174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4316.8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防暑降温费及退休人员补贴等。

4资本性支出5685499.77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962304.37元,“专用设备购置”435414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103593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等支出。“无形资产购置”5340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0784.4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55306890.5元,当年收入31414652345.88元,支出总计31422616442.43具体情况如下:

1212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422616442.43元,其中:“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244753625.88元,主要用于:拨付北辰等各区土地整理成本返还资金支出。“2120806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77862816.55元,主要用于:基础测绘、测绘地理信息体系建设等支出

2、“21215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000000元,其中:“21215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增债券-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674950.19 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809049.81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1,059,944.05元,与预算相比减少86055.95元,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因公出国计划执行。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9个,出国18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74614.1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4614.14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1533385.86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及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要求,已将部分车辆划拨至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本系统公务用车保有32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4039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189608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压减三公支出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33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  36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53085524.13元,比2018年减少13,460,911.52元,降低24 %。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80540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90751.2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625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518400.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48182.3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077943.1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3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5个,涉及金额19128785000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天津市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具体内容附后。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无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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