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天津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本市重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源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各区、政府与企业财政分配政策,拟订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源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负责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本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审核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定,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有关职责。
(十三)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投标和监督评估制度。
(十四)负责本系统理论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和咨询工作。
(十五)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六)负责本系统支持招商引资的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财政局内设26个职能处室,下辖13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财政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14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财政局(本级)、天津市财政局征收局、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共计3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天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天津市财政信息中心、天津市财经学校、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中心、天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天津市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共计11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78,526,069.3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80,041,853.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348,930.75元,占74.89%;事业收入5,047,760.50元,占1.05%;其他收入32,231,059.85元,占6.74%。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78,526,069.3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80,041,853.10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30,550.44元,占47.00%;项目支出138,425,414.47元,占28.93%。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7,043,345.98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56,936,585.39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 304,657,041.78元,其中:
“行政运行”108,632,928.33元,主要用于所属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653,849.24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基础设施设备维修、开展专项业务工作、办公设备购置支出;“预算改革业务”921,144.25元,主要用于财政预算编制业务支出;“财政国库业务”1,621,108.70元,主要用于国库改革业务支出;“财政监察”863,652.17元,主要用于财政检查业务支出;“信息化建设”52,811,738.67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软硬件设备购置及维护;“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153,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事业运行”64,877,014.90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49,122,605.52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专项业务。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 101,437.43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244.64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食堂食材购置等;“事业运行”17,192.79元,主要用于邮电费、食堂食材购置等。
3.“科学技术支出-科技交流与合作-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 7,400,000.00元,主要用于会计领军人才工程资助经费。
4. “科学技术支出-科技重大项目-科技重大专项” 10,236,330.00元,主要用于财税综合应用系统和非税管理系统二期建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96,297.5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712,239.20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补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994,466.85元,“事业单位医疗”1,973,0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91,206.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53,566.03元。
7.“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 14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维保费。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08,617,931.5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37,433,194.6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56,227,866.58元,其中:
“基本工资”24,912,314.85元;“津贴补贴”28,506,819.38元;“奖金”12,916,424.57元;“绩效工资”15,052,110.1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480,587.42元;“职业年金缴费”4,560,705.1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10,590.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98,495.3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6,370.28元;“住房公积金”38,186,781.8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428,037.30元,主要用于未休假补贴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47,441,553.57元,其中:
“办公费”927,080.89元;“印刷费”574,014.22元;“咨询费”800,2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费、专业审计费、软件升级费用等;“手续费”4,931.19元;“水费”265,473.82元;“电费”2,207,936.02元;“邮电费”403,033.80元,主要用于邮寄办公信函发生的费用;“取暖费”1,038,587.34元;“物业管理费”805,470.87元,主要用于支付物业公司临时聘用服务人员费用等;“差旅费”1,966,989.22元;“因公出国费用” 303,418.65元;“维修(护)费” 9,344,103.71元;“租赁费”2,573,003.63元,主要用于财政管理系统网线租赁支出;“会议费”213,480.00元;“培训费”141,895.53元;“公务接待费”12,960元;“专用材料费”237,476.40元;“专用燃料费”6,280元,“劳务费”10,130,178.57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费用、专家劳务费等;“委托业务费”42,538元,“工会经费”1,598,194.35元;“福利费”2,209,181.6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2,015.35元;“其他交通费用”3,543,084.95元;“税金及附加费用” 260,745.7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609,279.60元,主要用于单位食堂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422,610.15元,其中:
“离休费”953,165.70元;“退休费”2,311,988.52元;“退职(役)费” 10,390.80元;“生活补助”11,985.6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医疗费”126,979.53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生活补贴。
4.“其他资本性支出” 1,525,901.21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576,427.21元;“专用设备购置”33,094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910,48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900元。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538,394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678,606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303,418.65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3581.35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因公出国预算管理。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7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22,015.3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015.35元,与预算相比减少657984.65 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及机构改革;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3辆(另有19辆产权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由我单位使用),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12,96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04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9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1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6,250,350.88元,比2018年减少8,607,053.87元,降低25.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337,90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56,5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8,260.7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493,107.8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029,387.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939,274.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4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财政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财政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8个,涉及金额10682.92元。对“财政票据印制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具体内容附后。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