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18:56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8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8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8

  

四、《支出决算表》 8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8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8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 1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8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9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9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9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1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制定本市技工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留学人员来津(回国)工作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市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3、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 组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方面的职责分工。

  

A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外国人来津工作许可。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27个职能处室,下辖12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13个,具体包括

  

  1. 行政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共计1个单位。

  2. 事业单位: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共计12个单位。

  


  

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按功能分类列示)

  

、《收入决算(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68,198,379.5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678,719,344.03,主要原因是部分就业工作职能下放各区负责,就业补助部分资金直接通过市财政转移支付各区负责拨付补贴;社险中心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本年收入1,697,709,264.70元,与2019年决算相减少825,664,625.67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就业工作职能下放各区负责,就业补助部分资金直接通过市财政转移支付各区负责拨付补贴;社险中心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0,324,521.46元,占82.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03,000.00元,占1.5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8,153,767.00元,占3.43%;事业收入202,739.75元,占0.0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3,297,723.17元,占9.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60,327,513.32元,占3.55%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87,009,144.1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69,714,852.18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就业工作职能下放各区负责,就业补助部分资金直接通过市财政转移支付各区负责拨付补贴;社险中心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50,916,932.88元,占37.79%;项目支出1,083,665,775.13元,占54.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152,426,436.17元,占7.67%;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21,105,450.9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637,497,373.45,主要原因是部分就业工作职能下放各区负责,就业补助部分资金直接通过市财政转移支付各区负责拨付补贴;社险中心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8,466,245.1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02,797,199.83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就业工作职能下放各区负责,就业补助部分资金直接通过市财政转移支付各区负责拨付补贴;社险中心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减少。

  

(二)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96,178.92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5,985,583.21元,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45,296,178.92元,包括“事业运行”7,257,726.89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8,038,452.03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用基本支出。

  

  1. 教育支出”291,067,507.54元,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5,793,094.55元,其中:

  

普通教育”4,836,395.00元,包括“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4,836,395.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支出.

  

职业教育”248,656,894.17元,包括“中等职业教育” 62,101,817.50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用基本支出以及中职学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等专项经费支出、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项目支出“技校教育”64,849,535.42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用基本支出以及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9年度中职学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等项目支出“高等职业教育”107,727,794.42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用基本支出以及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尼日利亚鲁班工坊项目、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等项目支出“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3,977,746.83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用基本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37,574,218.37元,包括“其他教育支出”37,574,218.37元,主要用于: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育待遇补贴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193,808,196.00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9,504,516.82元,其中:

  

科技交流与合作”193,808,196.00元,包括“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193,808,196.00元,主要用于:领军人才、千企万人、人才专项、博士后资助、技能大赛等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900,399.49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71,371,246.67元,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629,641,601.91元,包括“行政运行”352,562,630.64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用基本支出;“综合业务管理”88,481,173.58元,主要用于:部门业务经费支出;“劳动保障监察”1,353,832.43元,主要用于:部门业务经费支出;“就业管理事务”7,761,482.06元,主要用于:档案、集体户口、流动党员管理专项经费等支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429,138.55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化建设”42,804,373.01元,主要用于:人力社保系统信息化建设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7,271,843.09元,主要用于:部门业务经费支出;“劳动关系和维权”207,834.27元,主要用于:部门业务经费支出;“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68,999,690.17元,主要用于:技能鉴定机构业务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9,769,604.11元,主要用于:电话咨询员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309,238.99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17,770.2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91,468.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就业补助”442,735,666.59元,包括“职业培训补贴”3,416,076.64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支出;“社会保险补贴”97,401,442.25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206,654,196.83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6,020.00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支出;“就业见习补贴”11,492,2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支出;“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40,000,000.00元,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求职创业补贴”19,552,000.00元,主要用于:求职创业补贴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4,203,730.87元,主要用于:托管中心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生活费;去产能、僵尸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及破产清算费等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892.00元,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892.00元,主要用于:和谐劳动关系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32,355,240.82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767,670.09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2,355,240.82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2,246,444.85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经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1,1691,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经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4,707,613.4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10,182.52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经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38,722.41元,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8,722.41元,其中: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8,722.41元,包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8,722.41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50,058,475.2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75,001,460.94元,主要原因是社险中心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57,103,116.95元,其中:“基本工资”104,186,028.46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津贴补贴115,802,911.1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奖金39,044,260.22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绩效工资62,716,616.54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319,737.4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8,474,579.57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383,515.75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79,318.9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32,439.24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社会保险支出住房公积金134,655,556.49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医疗费1,369,985.16元,主要用于:医疗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538,168.06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带薪休假补贴等支出

  

  1. 商品和服务支出78,996,863.69元,其中:“办公费5,883,445.14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办公支出印刷费1,466,214.15元,主要用于:部门印刷费支出咨询费418,617.00元,主要用于:部门咨询方面的支出手续费25,598.44元,主要用于:部门支付各类手续费支出水费1,539,507.23元,主要用于:部门支付的水费等支出电费4,609,381.30元,主要用于:部门支付的电费支出邮电费2,054,362.88元,主要用于:部门支付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等支出取暖费4,299,281.28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及离休取暖费支出物业管理费12,367,894.92元,主要用于:部门物业管理支出差旅费1,259,204.76元,主要用于:部门支付差旅费支出维修(护)费4,154,292.21元,主要用于:部门维修(护)费支出租赁费1,497,676.51元,主要用于:部门租赁办公用房支出会议费188,457.99元,主要用于:部门召开会议支出培训费260,655.50元,主要用于:部门各类培训支出公务接待费29,695.11元,主要用于:部门公务接待支出专用材料费383,212.56元,主要用于:学校教学材料等支出劳务费7,352,210.02元,主要用于:部门劳务费支出委托业务费472,501.20元,主要用于:部门委托办理业务而支付的业务费工会经费4,470,739.24元,主要用于:部门支出的工会经费福利费2,086,894.31元,主要用于:部门支出的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677.28元,主要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1,732,593.95元,主要用于:部门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850,515.41元,主要用于: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35,235.3元,主要用于:部门广告宣传、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51,323.64元,其中:“离休费2,262,236.74元,主要用于:部门离休费支出退休费7,869,749.21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费支出生活补助50,680.00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困难补助支出救济费800.00元,主要用于:救济费支出医疗费补助2,913,832.69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奖励金21,825.00元,主要用于:部门独生子女奖励等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助学金支出

  3. 资本性支出807,170.97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59,004.49元,主要用于:购置网络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28,228.00元,主要用于:购置网络办公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15,920.00元,主要用于:购置网络办公设备其他资本性支出4,018.48元,主要用于:购置网络办公设备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707,147.332020算相比减少439,852.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368,696.95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1,303.05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11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91,626.6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1,626.6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7,373.39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与预算相比持平,本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购置公车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26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46,823.77,与预算相比减少161,176.2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26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3批次,14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65,309,947.76元,比2019年减少21,168,923.54元,降低24.4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以及机构改革单位转隶相应支出减少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868,221.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24,783.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65,771.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377,667.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485,581.7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341,926.7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11%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9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考试考务以及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0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85个,涉及金额1,033,905,669.9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元,当年收入2,5403,000.00元,支出总计2,5403,000.00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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