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20:15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6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6

  

四、《支出决算表》 6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6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6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7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8

  

二、收入决算情况 8

  

三、支出决算情况 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3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4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4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5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5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区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按照区党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和部署本区检察工作任务。

  

3、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本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诉。

  

8、负责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9、依法提请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10、负责机关的行政、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其他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1个,具体包括

  

  1. 行政单位:,共计1个单位。

  2. 事业单位:,共计0个单位。

  


  

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按功能分类列示)

  

、《收入决算(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8,691,709.6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0,570,729.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合同尾款较多,结转结余大幅度减少,且因压减支出,本年收入大幅度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本年收入37,780,259.4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002,772.17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00,703.13元,占94.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00%;事业收入0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00%;其他收入2,079,556.32元,占5.50%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979,239.6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6,933,640.72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底转隶人员下册,使2020年人员经费大幅度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6,831,442.94元,占89.88%;项目支出4,147,796.72元,占10.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0,213,390.6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148,328.5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度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51,381.3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059,548.09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底转隶人员下册,使2020年人员经费大幅度减少

  

(二)具体情况

  

  1.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129.40元,2019年决算相比增161,129.40元,其中:

  

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129.40元,包括01国家赔偿费用支出161,129.40元,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1. 204公共安全支出34,503,640.18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572,487.62元,其中:

  

04检察34,503,640.18元,包括01行政运行30,516,972.86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检察监督176,209.00元,主要用于:公车购置;99其他检察支出3,810,458.32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支付检察办案业务费及装备费、维修费等。

  

  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7,941.45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47,572.2元,其中:

  

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87,941.45元,包括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7,941.45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 210卫生健康支出1,198,670.31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00,617.67元,其中: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98,670.31元,包括01行政单位医疗857,670.31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1,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3,203,584.6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063,678.67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底转隶人员下册,使2020年人员经费大幅度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7,158,029.25元,其中:

  

基本工资”4,101,265.89元,主要用于:干警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的发放。

  

津贴补贴”6,489,091.20元,主要用于:干警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的发放。

  

奖金”4,783,344.68元,主要用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4,340.63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7,670.31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1,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499.55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6,961,633.00元,主要用于:干警公积金的发放。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42,183.99元,主要用于:干休假补助、值班费等的发放。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54,635.37元,其中:

  

办公费”42,641.33元,主要用于:购买书报杂志、档案盒等日常办公用品。

  

印刷费”13,225.00元,主要用于:简报制作打印费。

  

手续费”1,172.22元,主要用于:支付银行电汇手续费等。

  

水费”35,463.4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用水费用。

  

电费”578,972.3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用电费用。

  

取暖费”639,685.2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2,664,998.81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本年度物业费。

  

差旅费”6,20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域外出行交通费等

  

维护(修)费”138,43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固定资产与办公用品的维修费。

  

劳务费”84,024.25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舆情服务费等。

  

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时工社保费用。

  

工会经费”172,000.00元,主要用于:提取工会经费。

  

福利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体检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燃料费、车辆修理费、车辆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785,53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上下班交通补助,区外出行交通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3,278.86元,主要用于:支付慰问困难户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1,670.00元,其中:

  

退休费”265,41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物业补助、供热补助等。

  

生活补助”15,7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费用。

  

奖励金”4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独生子女费。

  

4、“其他资本性支出”9,250.00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5,1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传真机等设备。

  

专用设备购置”1,450.00元,主要用于:购置道闸及泵等专用设备。

  

其他资本性支出”2,7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食堂冰柜。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75,209.00,与2020预算相比增加171,209.00,主要原因是使用2019年结转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置换公车一辆。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发生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75,209.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000,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公车运维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76,209.00,与预算相比增加176,209.00,主要原因是使用2019年结转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置换公车一辆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9辆,购置公务用车1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与预算相比减少5000.00,主要原因是响应市财政局号召压减支出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5,763,885.37元,比2019年减少649,273.57元,降低11.26%。主要原因是:响应市财政局号召压减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9,87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5,5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4,331.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9,99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59,87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42,37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95%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3,174,946.4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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