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20:3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按照管辖区域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新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并由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上诉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依法审理有关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

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办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

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内设31个职能处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本级)1行政单位


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按功能分类列示)

、《收入决算(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88699914.7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42904817.60,主要原因是内设机构整合且案件量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本年收入246290685.6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0320484.51元,主要原因是内设机构整合且案件量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823,084.89元,占97.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 %;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5467600.72元,占2.22%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6379828.0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7379430.89元,主要原因是内设机构整合且案件量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0351532.55元,占76.94%;项目支出66028295.54元,占23.0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83070201.2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41279466.45,主要原因是内设机构整合且案件量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886251.0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9959124.89元,主要原因是内设机构整合且案件量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64374749.98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3790172.64元,其中:

“法院”264374749.98元,包括“行政运行”198709567.2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23752.44元,主要用于:聘任制人员工资、信息化运维及网络通讯租金支出;“案件审判”34736537.30元,主要用于: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办案支出;“两庭建设”19896945.00元,主要用于塘沽审判综合楼建设; “其他法院支出”7707948.00 元,主要是用于抚恤金支出及信息网络建设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9414.96元,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7,434,509.4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339414.96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39414.96元,主要是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172086.08元,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6,414,329.5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172086.08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5837126.7元,主要用于机关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334959.38元,主要用于机关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16221068.2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5146477.66元,主要原因是内设机构整合且案件数量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76723112.58元,其中:

“基本工资”24261998.18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职务和级别工资支出;

“津贴补贴”62459677.45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助及新区特贴等;

“奖金”12998775.75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双薪、定额绩效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39414.96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负担部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37126.70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负担部分;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34959.38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8612.09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45191770.00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单位负担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90778.07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值班费等项目;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8288.86元,其中:

“离休费”27083.0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警退休费;

“退休费”1812165.46元,主要用于:退休干警退休费;

“生活补助”36630.4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贴。

“奖励金”2410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独生子女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35805303.21元,其中:

“办公费”2232924.66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 642075.00元,主要用于法律文书印刷支出;

“咨询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评估咨询等;

“邮电费”1189542.74元,主要用于邮寄通讯等;

手续费1335.00元,主要用于:单位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238450.95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楼日常水费;

电费2257963.72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楼日常电费;

取暖费2213655.24元,主要用于:北塘办公楼冬季集中供暖采暖费;

物业管理费11,130,798.64元,主要用于:物业费用支出;

维修()1,350,926.39元,主要用于:信息设备日常维护费等;

“租赁费”315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庭租金支出;

培训费36115.00元,主要用于: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3680.00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开支;

劳务费253,428.78元,主要用于:聘任制人员以外的劳务费;

工会经费1189900.00元,主要用于:提取工会经费;

福利费1022768.00元,主要用于:干警福利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1,541.33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4,675,030.00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交通补贴、租车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5,167.76元,主要用于:食堂餐费支出

4“资本性支出”1814363.63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1423113.63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9125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更新软件及信息网络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013334.11,与2020预算相比减少564665.89,主要原因是2020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车运维费减少,并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00元,预算相比减少100000.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09654.1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0231.11,与预算相比减少    268345.89,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公车运维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179423.00,与预算相比减少577.00,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60辆,购置公务用车2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3680.00,与预算相比减少    16320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7619666.84元,比2019年增加11287486.73元,增长42.87%。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汉沽大港各审判区机构改革办公地点增加。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0405301.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4650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58798.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6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25106918.00,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