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20:43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法院制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及执行案件。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内设18个职能部室(含6个派出法庭),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本级一个行政单位。

  

  

  

  

  

  

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按功能分类列示)

、《收入决算(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6,498,126.6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93340.06,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国家赔偿案件相关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本年收入70,492,379.0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983008.12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352,784.08元,占88.4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8,139,594.97元,占11.55 %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4,227,611.3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4475030.2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国家赔偿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6,124,357.48元,占 75.61 %;项目支出18,103,253.88元,占 24.39 %;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68,103,531.7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92256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87,751.8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058865.3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国家赔偿支出。

(二) 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709.8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  645,709.86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709.86元,包括:国家赔偿费用支出645,709.86元,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赔偿案件当事人款项

2、  公共安全支出”60,767,913.62元,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570756.72元,其中:法院60,767,913.62,包括:行政运行”51,550,229.1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案件审判”9,217,684.5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购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47,623.87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9515.01 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447,623.87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7,623.87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养老保险费用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  2,126,504.50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38086.21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26,504.50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515,650.30元,用于在职干警医疗保险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610,854.20元,用于在职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6124357.4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739112.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列支2019年部分人员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7,194,958.31元,其中:

基本工资”6,898,99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10,191,544.5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类津贴补贴

奖金”8,406,658.8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十三薪、绩效工资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447,623.8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15,650.30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10,854.2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906.0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干警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12,054,96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961,767.53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值班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2,006.50元,其中:

退休费”261,431.5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物业、供热、房屋补贴

奖励金”575.00元,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独生子女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  8,606,049.95元,其中:

办公费”212,008.6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及书报购置

印刷费”733,302.08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单位法律文书的印刷

  咨询费  50,000.00元,主要用于:资产处置评估费等

    手续费  ”1,980.40元,主要用于:银行汇款手续费

  水费”121,536.2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水费支出

电费”834,460.8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电费支出

取暖费”97,214.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取暖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2,954,142.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物业、安保、食堂支出

  维修(护)费  637,724.8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业务用房日常维护、信息化维修护、固定资产维修护

培训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干警培训

  专用材料费”1,242.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购买

被装购置费  28,758.00元,主要用于:购买警用装备

委托业务费”85,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313,000.00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提取

福利费  429,167.80元,主要用于:防暑降温费、体检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6,281.5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其他交通费用”1,355,5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区域外出行交通补助、租车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  22,004.04元,主要用于:我院2020年残保金缴纳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925.29元,主要用于:慰问品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当事人体检费、民心工程慰问品等

4资本性支出”61,342.72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49,342.72元,主要用于:我院购置固定资产

专用设备” 12,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购置专用设备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341,045.14,与2020预算相比减少56954.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预算相比减少45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41,045.1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145.14,与预算相比增加19145.14,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增大用车需求;公务用车购置费121,900,与预算相比减少28100,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在预算内采购车辆。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9辆,购置公务用车1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 0 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000  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经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8,667,392.67元,比2019年减少  442183.33  元,降低  4.85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863535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873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7448662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863535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839873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48.8  %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  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  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4298700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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