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20:49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3

  

一、主要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4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4

  

四、《支出决算表》 4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4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4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5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6

  

二、收入决算情况 6

  

三、支出决算情况 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0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1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1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1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2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院是基层国家审判机关。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行使审判监督职能;协调、管理、监督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按功能分类列示)

  

、《收入决算(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9,110,831.1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4,380,183.99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8,318,878.0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498,479.49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325,705.38元,占94.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4,993,172.67元,占5.08%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8,623,361.4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3,575,260.99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7,412,891.00元,占80.47%;项目支出21,210,470.48元,占19.5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8,359,004.1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151,218.66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8,359,004.1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82,519.63元,主要原因是抚恤金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91,685,249.9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096,277.84元,其中:

  

法院”91,685,249.94元,包括:“行政运行”79,398,929.17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及公用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30,539.26元,主要用于:聘任制书记员经费支出。“案件审判”11,008,759.11元,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事务支出。“其他法院支出”347,022.40元,主要用于:干警抚恤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6,785.7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05,987.35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496,785.76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6,785.76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3,176,968.4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03,528.36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76,968.40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302,771.96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874,196.4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6,072,683.3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706,925.23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9,274,890.09元,其中:“基本工资”10,049,258.00;“津贴补贴”18,108,686.69;“奖金”14,456,804.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96,785.7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4,771.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4,196.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710.24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17,573,078.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7,599.00元,主要用于:未休干休假补贴。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793.24元,其中:“离休费”24,460.10;“退休费”473,413.14;“生活补助”5,940.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8,0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药费;“奖励金”1,980.00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

  

3、“商品服务支出”16,185,772.20元,其中:“办公费”1,443,663.84;“印刷费”152,729.00;“咨询费”126,500.00;“手续费”2,005.00;“水费”125,622.79;“电费”913,428.98;“邮电费”848,445.61元,主要用于:法律文书邮寄费和办公电话费、网费支出;“取暖费”131,414.00元;“物业管理费”2,983,898.20;“差旅费”59,034.08;“维修(护)费”751,655.15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的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租赁费”691,164.00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房租;“培训费”6,150.00元,主要用于:法官培训;“被装购置费”27,740.00元,主要用于:法院的被装购置支出;“专用燃料费”18,338.00;“劳务费”1,361,237.79;“委托业务费”346,700.00元,主要用于: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费;“工会经费”460,000.00;“福利费”574,847.4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967.41;“其他交通费用”1,985,750.00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税金及附加费用”241,740.94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26,739.94元,主要用于:食堂相关支出、办案业务等。

  

4、“资本性支出”98,227.8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6,33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897.8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06,967.41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00,032.5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6,967.4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967.4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2.59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压减公车运维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7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6,284,000.00元,比2019年减少1,012,242.5元,降低5.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24,480.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7,0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07,448.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04,480.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39,98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73%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本单位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6817881.66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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