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20:55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3

  

一、主要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5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5

  

四、《支出决算表》 5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5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5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5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7

  

二、收入决算情况 7

  

三、支出决算情况 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1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2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3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3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4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依法对辖区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4、受理不服本院和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5、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监督指导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8、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9、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0、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1、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12、负责本院的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3、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8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级)1行政单位。

  


  

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按功能分类列示)

  

、《收入决算(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48,881,978.0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 19,346,652.80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经费的支出管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本年收入 141,416,425.2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 15,961,789.34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经费的使用监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0,620,403.75 元,占 94.4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元,占 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元,占 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 元,占 0.00 %;事业收入 0.00 元,占 0.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元,占 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 元,占 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元,占 0.00 %;其他收入 796,021.48 元,占 0.53 %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41,416,425.2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6,409,809.96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经费的支出管理 其中:基本支出127,504,205.86元,占88.39%;项目支出16,748,865.21元,占11.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3,670,069.7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0,046,674.28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财政拨款的使用监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43,659,071.07 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 16,907,809.96 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财政拨款的支出管理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法院133,014,803.39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4,835,077.64其中:

  

行政运行117,674,938.1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

  

案件审判15,171,428.81元,主要用于:囚车购置、法庭升级改造、审判设备购置、办案差旅费、陪审员劳务费等;

  

其他法院支出168,436.40元,主要用于:抚恤金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46,000.00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124,000.00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6,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498,267.68元,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1,267.68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4,211,267.68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等;

  

公务员医疗补助1,287,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 127,504,205.86 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 9,813,003.34 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99,370,807.71元,其中:基本工资15,677,385.9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30,196,668.5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 “奖金1,361,39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金;绩效工资14,066,955.9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98,515.5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49,072.2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81,679.9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7,444.3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24,174,35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等;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37,339.3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未休干休假报酬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8,445.65元,其中:离休费147,942.25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和其他补助; “退休费793,171.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单位发放的补助; “生活补助27,331.80元,主要用于:遗属困难补助等; “医疗费补助20,0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26,665,153.50元,其中:办公费1,156,608.26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维修,订阅报刊杂志等;“印刷费149,689.60元,主要用于:案件档案、文件印刷; “水费151,245.8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水费及污水处理费;“电费900,979.68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邮电费434,418.04元,主要用于:单位邮寄费等;取暖费963,096.68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取暖费;“物业管理费6,481,381.05元,主要用于:保洁、安保、食堂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302,386.70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费用; “维修(护)费6,340,441.51元,主要用于:房屋设备维修、机房网络办公设备维护等;“培训费11,428.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参加培训缴纳的培训费; “劳务费1,235,427.37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保险,鉴定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650,000.00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福利费1,113,141.3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福利支出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保养、维修,过路费、加油费保险;“其他交通费用3,051,575.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税金及附加费159,111.97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77,222.45元,主要用于:行政赔偿、诉讼费、广告宣传费等。

  

4资本性支出479,799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0,899.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349,5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设备购置;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9,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信息化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 770,500.00 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 218,542.0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使用项目资金购置囚车一辆。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 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45,000 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出国 0 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770,500.00 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7,000.00 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审批 ;公务用车购置费 383,500.00 元,与预算相比增加 383,500.00 元,主要原因是依据2020项目经费批复购置囚车一辆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 63 辆,购置公务用车 1 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 0.00 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7,144,952.5元,比2019年减少3141035.5元,降低10.3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管理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359,75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79,757.5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8500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495,000.0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109,757.5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48.39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109,757.5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48.39 %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 63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6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5999436.40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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