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20:57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其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6、对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全市法院系统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协助地方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通讯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内设 27个职能处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按功能分类列示)

、《收入决算(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67311576.5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90226528.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本年收入200092768.2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76211681.78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经费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884768.22元,占99.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208000元,占0.60%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1666945.6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1986495.4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经费开支其中:基本支出    188845606.28元,占78.14%;项目支出52821339.37元,占21.86 %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5028501.8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90409032.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701901.7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8426043.15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法院221135414.71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6307966.89元,其中:1)行政运行175279119.28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及日常公用支出。(2)案件审判44620511.43元,主要用于发放基层法院司法救助、信息化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系统服装费等。(3)其他法院支出1235784元,主要用于政法单位抚恤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099932.95元,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947,344.57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58210.47元,主要用于:干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1722.48元,主要用于:干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466554.05元,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829,268.3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88845606.2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805076.21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员额法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134439178.43元,其中:基本工资(经济分类款级)”20261786元,津贴补贴35625043.58元,奖金24978614.9元,绩效工资24423.6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17002.64元,职业年金缴费134866.5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62553.3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7196.0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7737.2元,住房公积金3302114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38810.48,主要为值班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364489.3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503888.43元,印刷费594408元,咨询费31585元,手续费240元,水费326451.2元,电费3224129.13元,邮电费1269660.72元,取暖费522194.05元,物业管理费9695104元,差旅费7234元,维修(护)费4786035.5,租赁费2343750元,会议费196769元,培训费17350元,公务接待费9432.04元,被装购置费602970.87元,劳务费3854989.31元,委托业务费5000元,工会经费998806.58元,福利费704774.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170.62元,其他交通费用4233885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04865.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85886.46,主要为食堂支出,年度嘉奖及老干部慰问款,帮扶资金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4056.54元,主要用于:离休费1233712.9元,退休费1208341.97元,用于本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特殊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5067882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996122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07176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554602.66,与2020预算相比减少1064397.34,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因公出国(境)费减少340662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467549.95元,公务接待费减少9432.04元。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预算相比减少30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45170.6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170.62,与预算相比减少 628829.3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37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9432.04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135567.96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标准和支出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 23 批次,101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50432371.31元,比2019年减少8821754.39元,降低14 .89%。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减各项开支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8251957.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8654.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2530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251957.7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251957.7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3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4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3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1975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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