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23:48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我院是基层国家审判机关。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行使审判监督职能;协调、管理、监督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内设13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8,035,666.89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5,164.30元,下降0.99%,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8,035,666.89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9,716,788.84元,主要原因是:招录干警入职,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589,470.17元,占96.81%;其他收入3,446,196.72元,占3.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7,422,560.32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200,801.16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7,922,724.75元,占91.16%;项目支出9,499,835.57元,占8.8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4,589,470.17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30,466.07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招录干警入职,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89,470.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6%,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230,466.07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招录干警入职,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89,470.1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270.24元,占比0.39%,公共安全支出95,403,518.20占比91.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3,086.03占比5.23%,卫生健康支出3,306,595.70占比3.16%。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94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589,470.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款)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73,8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89,083,049.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录干警入职,追加增人增支经费

2.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款)案件审判()年初预算为5,5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28,464.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48,993.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增人增支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4,092.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增人增支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3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4,549.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增人增支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883,000.00元,支出决算为912,046.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增人增支经费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06,270.24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8.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92,004.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97,862,731.39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1,790,048.0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录人员入职,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79,898,731.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7,964,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99,877.6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7,122.40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1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99,877.6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877.6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102,877.6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案件数量增长,燃油费用成本增长,造成公车运维费用增长;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7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7,964,000.00元,比2020年增加1,680,000.00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6,395.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64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95,746.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16,395.5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26,73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36%。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已对  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6,320,468.54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未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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