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23:54


天津海事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以及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参照国际惯例,审判本辖区内由海事法院管辖的海事、海商等一审案件;受理海事请求权人申请扣押船舶及其申请扣押船载货物、船用燃油的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案件,对其中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对审判工用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天津海事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海事法院内设11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海事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6,170,210.89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654.76,下降0.0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170,210.89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875,783.8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13,663.46元,占99.66%;其他收入156,547.43元,占0.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159,086.10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0,231.8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3,368,157.52元,占93.95%;项目支出2,790,928.58元,占6.0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6,013,663.46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5,654.51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13,663.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15,654.51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13,663.4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41,609,684.35占比9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163.60占比5.94%,“卫生健康支出”1,668,815.51占比3.63%。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5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013,663.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116,000元,支出决算为38,940,741.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发放绩效奖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2,950,000元,支出决算为2,668,942.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出差人次和天数减少,办案差旅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46,000元,支出决算为1,823,442.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影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3,000元,支出决算为911,721.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影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31,000元,支出决算为1,212,954.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影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62,000元,支出决算为455,86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影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3,344,720.88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040,422.39元,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变更,相应支出增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从项目支出转入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4,551,183.6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793,537.2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308,312.00元,与2021年算相比减少6,688.00元,主要原因是大幅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05,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执行有效;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2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3,312.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6,688.00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3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8,793,537.27元,比2020年减少748,133.23元,降低7.84%。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海事法院2021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2,321.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806.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7,514.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2,321.2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3,809.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2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天津海事法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已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3096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未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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