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其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6、对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全市法院系统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协助地方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通讯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内设27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65,127,647.92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83,928.60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均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9,583,017.05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9,490,248.83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经费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223,207.05元,占99.85%;其他收入359,810.00元,占0.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9,909,617.23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757,328.4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经费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02,647,984.03元,占84.47%;项目支出37,261,633.20元,占15.5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9,549,807.23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21,305.34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因疫情原因支出减少,2021年正常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9,549,807.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847,905.52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因疫情原因支出减少,2021年正常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549,807.2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0,000.00元,占比1.88%;“公共安全支出”218,048,666.62元,占比9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4,300.46元,占比4.40%;“卫生健康支出”6,446,840.15元,占比2.69%。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4,56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549,807.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追加预算为4,510,000元,支出决算为4,510,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赔偿是年中追加项目。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68,971,000元,支出决算185,656,843.42元,完成年初预算项目的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1年追加2020年度绩效考核奖励、追加2019年度精神文明奖励、追加2020年度法检员额制绩效奖励。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28,250,000元,支出决算30,299,4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5个项目,包括:办案业务、业务装备费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中央)(系统),天津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天津法院政法协同办案平台项目、天津法院委托鉴定系统项目、天津法院税务信息点对点查控系统项目。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0元,追加预算2,092,346元,支出决算2,092,346元,完成追加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2次抚恤金项目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174,000元,支出决算6,994,300.46元,完成年初预算9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略有结余。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587,000元,支出决算3,5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98.9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略有结余。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647,000元,支出决算4,647,000,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81,000元,支出决算52,673.03元,完成年初预算2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略有结余。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725,000元,支出决算1,72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象征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26,000元,支出决算22,167.12元,完成年初预算85.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略有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02,647,984.03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3,802,377.7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增加6,800,739.07元,公用经费增加7,001,638.68元。其中:人员经费145,213,974.0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57,434,009.9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88,194.87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128,805.13元,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因公出国(境)费减少2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816,141.09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2,664.04元。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80,858.9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858.9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85,141.09元,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31,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33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7,335.96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12,664.04元,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0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57,434,009.99元,比2020年增加7,001,638.68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因疫情原因支出减少,2021年正常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34,652.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62,624.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32,467.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039,561.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90,191.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19,791.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5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3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6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全部是囚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已对 1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9,840,9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未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