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3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9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收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任何公民,在使用法律上一律平等。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人民检察院职责主要有四大块:刑事检察职能、民事检察职能、行政检察职能、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处室。纳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1,296,684.28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60,675.51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贯彻“过紧日子”方针,市院不再拨付业务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084,328.86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653,145.1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经费需求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79,328.86元,占98.49%;其他收入605,000.00元,占1.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640,845.57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111,711.23元,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贯彻“过紧日子”方针,市院不再拨付业务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6,177,017.14元,占91.26%;项目支出3,463,828.43元,占8.7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9,481,359.86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2,018.75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经费需求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753,810.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6%,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349,578.96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经费需求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53,810.1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3,925.28元,占1.76%;公共安全支出34,367,729.53元,占8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8,502.95元,占6.65%;卫生健康支出1,123,652.34元,占2.90%;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2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753,81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9%。其中:
1.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83925.28元,追加预算683925.28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据实年中增加了国家赔偿费用。
2.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8807000元,支出决算为 31960205.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导致经费需求增加。
3. 其他检察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7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费年中追加。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2000元,支出决算为1733280.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需求增加。
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1000元,支出决算为845222.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需求增加。
6. 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019000元,支出决算为983652.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安排较充裕。
7. 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19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安排较充裕。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5,662,360.82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705,606.4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经费需求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0,863,090.8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76069.6元、津贴补贴6162705.5元、奖金5512913.6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3280.78元、职业年金缴费845222.1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1340.0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612.24元、住房公积金719318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69780.5元、离休费167354元、退休费258257元、医疗费补助22312.29元、奖励金55元;公用经费4,799,27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7818.91元、咨询费16000元、水费48442.8元、电费475491.68元、邮电费8863.6元、取暖费344160元、物业管理费1972486.66元、差旅费23980.43元、维修(护)费220090.75元、培训费25850元、专用燃料费8500元、工会经费193000元、福利费267075.5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260元、其他交通费用85337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40.6元、办公设备购置6930元、专用设备购置39700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4000元,支出决算98,26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5,740.00元,完成预算的94.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63,064.07元,下降62.4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经费需求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9000元,支出决算98,26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40元,完成预算的99.25%;较上年减少163,064.07元,下降62.40%。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9000元,支出决算98,26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40元,完成预算的9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较上年增加16,735.93元,增长20.53%。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用增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减少179,8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5000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799,270.00元,比2021年增加485,370.93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经费需求增加,大楼投入使用时间较久,维修费用逐年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5,9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9,28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7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7.2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已对1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82524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2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