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3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9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我院是基层国家审判机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具体包括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6,347,913.25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87,753.64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5,734,806.68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300,860.21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190,411.11元,占90.97%;其他收入9,544,395.57元,占9.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3,545,490.16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3,877,070.16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其中:基本支出91,280,343.06元,占88.15%;项目支出12,265,147.10元,占11.8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6,190,411.11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399,059.06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190,411.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0%,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8,399,059.06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90,411.1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6,965,961.99元,占9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4,795.07元,占6.61%;卫生健康支出2,869,654.05元,占2.98%。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642,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190,41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2%。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4,9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029,498.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5,10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83,639.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36,991.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追加人员经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17,80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增加,追加人员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7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10,62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9,028.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数为152,824.00元,支出决算为152,824.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抚恤金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91,253,947.49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6,608,783.90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其中:
人员经费78,775,422.1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2,478,525.3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39,000.00元,支出决算235,526.74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473.26元,完成预算的9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35,649.14元,增长17.84%。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龄老化,维修成本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37,000.00元,支出决算235,526.74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473.26元,完成预算的99.38%;较上年增加35,649.14元,增长17.84%。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37,000.00元,支出决算235,526.74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473.26元,完成预算的9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5,649.14元,增长17.84%。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龄老化,维修成本增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478,525.34元,比2021年减少5,485,474.66元,降低30.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6,304.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97,314.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36,304.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23,304.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8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7.3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已对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516,114.57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2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